
关于我校教职工校牌管理通知
所属分类: 通知公告
2017-09-06 08:59
关于我校教职工校牌管理通知
各校、部门(科室)、教职工: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良好的整体形象,促进抓好校园安全稳定,营造良好的校园管理秩序,推进我校文明与形象工程建设。学校决定,规范全校教职工佩戴校牌,禁止无证无牌人员进入校园,现通知如下。
一、佩戴规范
校牌是我校的重要标记,凡在我校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的教职工均要自觉规范佩戴校牌,佩戴校牌既能表明自己身份,又能加强自我管理、自我监督的意识。1、正式入职的教职工,到行政办办理校牌,自己带好一寸相片;2、教职工出入校园,必须佩戴校牌,否则学校保安及值班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出入,对于个别影响校门口秩序者给予警告处分;3、校牌必须佩戴在胸前,不得藏于口袋或衣物内;4、校牌须妥善保管,不得相互转借、调换或涂改;5、校牌若损坏或遗失,应立即向办公室报告,及时补办,并交工本费5元。
二、加强监管
学校领导、中层干部首先起到带头示范作用,并对学校教职工校牌佩戴情况进行督查。对未按要求或发现未带者,请提醒,如三次提醒未执行或未佩戴,每次罚款5元,罚款超出三次者扣除本月全勤奖。
保卫科、教务处要做好宣传教育与说服工作,并对屡教不改的教职工进行全校通报。保卫科要严查无证人员,受约业务人员要确认情况并进行登记。
三、齐抓共管,突出管理实效
1、成立以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管理小组;2、要加大自查力度,对屡教不改的要做好及时有效的教育引导工作;3、各部组织要积极开展“佩戴证件,亮我形象”的宣传教育活动,增强学生自豪感与荣誉感;4、相关监督检查、巡查部门要每天通报检查情况;5、保卫科要加强监督检查,将检查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与通报;6、不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小组进行走访,突击检查,并将检查情况做好及时通报。
宜春黄冈实验学校
2017年9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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